桌球常見犯規

    在桌球比賽中,常見的犯規可能發生在發球、接球和一般比賽過程中。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犯規:

    1. 發球相關犯規

    • 非法發球動作
      • 非垂直拋球: 根據規則,發球員必須將球垂直向上拋起,至少 16 公分,且不得施加旋轉。如果球是斜拋或帶有旋轉,則視為非法發球。這讓發球員擁有不公平的優勢,因為球的軌跡和彈跳對於接球員來說難以預測。
      • 隱藏發球: 在發球動作過程中隱藏球,例如用身體、手臂或球拍遮住球,是不允許的。發球員與球的接觸必須讓接球員清楚看見。此規則確保遊戲的公平性,因為接球員應該能夠預測發球的旋轉和方向。
      • 錯誤的發球動作: 發球員在發球動作過程中應避免移動腳步,除了微小的調整以保持平衡外。如果發球員在發球過程中不正當地向前、向後或向側面移動,則可能被視為犯規。
      • 發球雙次彈跳: 發球的球必須先彈跳在發球員桌邊,然後越過網子再彈跳在接球員桌邊。如果球在越過網子前,在發球員桌邊彈跳兩次,則視為犯規。

    2. 接球相關犯規

    • 未成功回擊
      • 未擊中球: 這是最直接的接球犯規。當球彈跳在接球員桌邊時,如果接球員沒有用球拍擊中它,則發球員得分。這可能由於對球速、旋轉或方向的判斷錯誤所致。
      • 將球擊出界: 如果接球員擊球的方式使得球飛出對方桌邊的邊線或底線,而未先擊中桌面,則視為犯規。這經常發生在接球員對球的旋轉判斷錯誤或為了回擊強勁的球而過度擊球。

    3. 一般比賽犯規

    • 雙次擊球
      • 除某些特殊情況(例如讓球)外,選手不得連續擊打球兩次。如果選手在對方還沒機會回擊之前,不小心擊打球第二次,則視為犯規。這可能發生在球彈跳在球拍框架上,然後在快速揮拍過程中再次擊打球拍面上。
    • 球擊中選手或衣物
      • 如果球在擊打球拍之前,先接觸到選手的身體或衣物,則視為犯規。這可能發生在選手試圖回擊困難球路時,球接觸到身體而不是球拍。
    • 非發球回擊-網帶
      • 發球時,網帶接觸到球,可能會導致讓球(重新發球);但在正常對拍期間,如果球擊中網子,而未越過網子到對方桌邊,則視為犯規。然而,如果球擊中網子,仍然成功落在對方桌邊,則比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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