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比賽的局數
桌球比賽的局數取決於比賽的類型和級別。
一般比賽
奧運會:單打比賽採用七局四勝制,需要贏得四局才能獲勝。
世界錦標賽:單打比賽為七局四勝,雙打比賽為三局兩勝。團體賽由四場單打和一場雙打組成,每場比賽皆為五局三勝。
世界桌球團體錦標賽 (WTT):單打比賽為五局三勝,雙打比賽為三局兩勝。
WTT(世界桌球團體錦標賽):單打比賽在早期輪次為五局三勝,在達到準決賽後改為七局四勝,雙打比賽為五局三勝。
休閒比賽
休閒比賽的局數更為彈性,可以根據需要設定為三局兩勝、五局三勝或七局四勝等。具體規則由組織者決定。
特定比賽規則
發球規則:發球隊員應將球垂直地拋在不握拍的手掌上,球必須達到一定高度才能擊球。
計分規則:在一局中率先達到 11 分的選手獲勝。如果比分打成平手 10 分,則率先多得 2 分的選手獲勝。
換位:每兩球交換一次,在每一局結束後,雙方球員必須換位。
重新發球情況:如果發球觸網或有任何其他錯誤,則需要重新發球。
這些規則確保了比賽的公平性和競爭性,並為觀眾提供令人激動的比賽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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